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通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通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发改〔2025〕25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通发改〔2025〕25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通江县民胜镇。
2.2 建设规模:坝体防渗帷幕灌浆 2000 米坝体下游护面修复 1500 平方米;采取协同和一体化处理服务就地处置渗滤液 60000 立方米,泥浆20000 立方米,升级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 1 座,达到 200 立方米/日处理能力;新建垃圾筛分处理车间 1 座,购置生活垃圾筛分处理线 1 条;生产辅助用房改造 320 平方米;垃圾填埋场封场;地下水防护等。
2.3 项目总投资:6617.68 万元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 60 日历天(其中勘察 30 日历天,设计 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勘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并出具详细勘察成果报告、后续勘察配合工作等内容;(2)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7 其他: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勘察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24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街道石牛大道 403 号 14 楼
邮 编: 6367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居生活馆 5 楼 27 号
邮 编: 6367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5年10月3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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