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3平昌县镇龙至岩口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公告
补遗03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S203平昌县镇龙至岩口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文件,需要更正内容,更正如下:
将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17.3.4.4 进度款支付 17.3.4.4.1 工程进度款支付约定”内容更正为:“勘察设计付款时间及节点: (1)施工图设计成果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复文件后,支付至勘察设计签约合同价的80%; (2)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勘察设计签约合同价的90%; (3)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勘察设计结算价的100%; 施工付款时间及节点:施工计量周期:每达到10000万元计量支付一次,每期支付至8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审计确认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满且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审计确认金额的100%;若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时,发包方有权以名下的土地、房屋等实物资产作价支付。若本项目发生规划调整,以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据实结算。”
二、随同本次补遗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本次补遗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