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9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在资质制证前,主要人员发生变动的(如注册人员发生转入转出的情况),不予制证。
附件:苍溪县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2025年第9批次)
******建设局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苍溪县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2025年第9批次)
| 建筑业企业(联系电话:0839-******)办理领证时间:2025年10月31日起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类型 | 申报内容 | 审批意见 | 备注 |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增项申请 | 模版脚手架 | 同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