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茶叶冬管生物有机肥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2025年茶叶冬管生物有机肥进行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数量(吨)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025年茶叶冬管生物有机肥 | 45 | 300 | 0.9 | 1 | 工业 |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有资金,预算金额为4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202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5年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公司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无欠税证明或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投标人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满三年的以营业执照上的时间至开标时间为准);
7.供应商信用信息: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证书及厂家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4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7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7日10:30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传媒中心十七楼评标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7日10:30
(六)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传媒中心十七楼评标会议室
(七)招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2.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0.9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转账到本项目关联的相关保证金帐户上。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名称:******银行南川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司基本帐户按所明确的保证金缴纳帐号进行缴纳,并确保到帐,否则视为投标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在附言上注明:茶叶冬管生物有机肥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特别提醒:1.******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列入投标文件中,且付款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2.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明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没有在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的;
(2)转账资金无法确认为其所交保证金的;
(3)所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与招标金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保证金证明材料的。
(五)保证金是否有效,由评标小组认定。
(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需提供履约保证金。
(二)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银行转账。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自提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至供货完成之日止。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期满后,中标人按合同完成供货并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在28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如不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及惠农文化旅游公众号上发布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人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街道昆川馨园二楼。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