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0分)-评分因素。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A4.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 月 03 日10时00分。
二、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5分)-评分因素具体更正后的评分办法及细则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A4.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具体更正的评分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 月 18 日10时00分。
注: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调整请各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若投标人未重新下载查阅,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文件预览:
澄清公告.pdf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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