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首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七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您对本项目若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就公告中联系方式反馈,谢谢您的支持!
一、建设项目简况
******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办事处三月三路3号嘉鑫冷库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13′52.034",北纬25°32′23.008″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1750平方米(约2.6亩),总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新建1栋钢结构标准化厂房建设冰瓶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1000万个冰瓶。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昌锐******
******办事处三月三路3号嘉鑫冷库内厂区
二、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保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评价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查找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从规划相容、产业政策、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等几个方面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得出相应结论,编制形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此次公告主要是征询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可登录如下网址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链接:******/s/1zXyomna99eeQuzA2itf8QQ
提取码:6pnv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本次公示中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邮箱或地址以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发表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项目征求意见稿发布。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