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次氯酸钠、食品级氢氧化钠采购项目【包2氢氧化钠(食品添加剂)】
招标公告
受******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对2026年度次氯酸钠、食品级氢氧化钠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 FJLYCGGK******
2、项目地点:上杭县区域内。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本项目为2026年度次氯酸钠、食品级氢氧化钠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规格、数量等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合同包1、合同包2)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特定要求
合同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处理材料或相关化工产品生产或经营或销售。 |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为准。 | 
| 投标人所投次氯酸钠生产厂家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投标人须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须具有运输次氯酸钠的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运输企业须同时具有:①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指运输企业),其经营范围有危险货物运输;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指车辆),经营范围含有危险货物运输;③有效的《汽车罐车常压容器检验合格证》等。 | (1)运输车队若为租赁的须附上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有运输车辆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具有专业运输能力车辆承运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运输企业须提供:①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指运输企业),其经营范围有危险货物运输;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指车辆),经营范围含有危险货物运输;③有效的《汽车罐车常压容器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合同包2: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处理材料或相关化工产品生产或经营或销售。 |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为准。 | 
| 投标人所投氢氧化钠(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须具备运输氢氧化钠的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 | 运输车队若为租赁的须附上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有运输车辆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具有专业运输能力车辆承运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08:30至2025年11月21日0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龙岩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8.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人民币7700元;合同包2:人民币2100元。
9.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1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0.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邀请书在龙岩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江滨路158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吨) | 品目预算单价 | 品目预算总价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次氯酸钠 | 310 | 1243 | 385330 | 385330 | 7700 | 
| 2 | 2-1 | 氢氧化钠(食品添加剂) | 21 | 5083 | 106743 | 106743 | 2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