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KSY2519项目中控室设备、电子围栏采购 ”(项目编号: HW******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 变更内容 | |||
| 标段名称: | KSY2519项目中控室设备、电子围栏采购 | ||
| 是否修改数据 | 否 |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2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2日 |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 |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 |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 |
| 原采购内容 | 详见需求清单 | 新采购内容 | 详见需求清单 |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30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30 |
| 原期限说明 | 90 | 新期限说明 | 90 |
| 原资格条件 |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具有经营相关业务能力并满足法定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产品制造商、代理商或合法经销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合法经销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对本次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委托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新资格条件 |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具有经营相关业务能力并满足法定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产品制造商、代理商或合法经销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合法经销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对本次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委托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澄清公告 | |||
| 澄清公告名称 | KSY2519项目中控室设备、电子围栏采购澄清公告1 |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霞
电 话: ******8790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
附件下载:附件八 采购发布文件(中控室设备、电子围栏).pdf
附件下载:附件八 采购发布文件(中控室设备、电子围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