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环翠区吴氏家俬厂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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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木质家具制造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348-1号 | 环翠区吴氏家俬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348-1号,使用已建成厂房,拟建设木质家具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0万元,环保投资为1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7.5%,占地面积约为1500 m2,建筑面积约为1500 m2,主要通过下料、木加工、喷漆、晾干、拼装等,年生产全屋定制家具12套。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喷漆、晾干及危废贮存产生的废气等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可通过15m排气筒P1达标排放;下料、木加工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通过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 项目采取了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污染物排放强度低。在项目建设后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废白乳胶桶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油漆桶、废稀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涂废液、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协议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