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限公司冲浪板、充气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齐鲁大道66号
邮 编:264205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冲浪板、充气艇生产项目 | 威海市经区崮山镇三滩社区金诺路西、滨海大道北广安智造产业园4号厂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租赁******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经区崮山镇三滩社区金诺路西、滨海大道北广安智造产业园4号厂房,拟建设冲浪板、充气艇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4100m2,建筑面积约为14648m2,主要工序为下料、打印、合幅、修理、化妆、装饰、质检、粘合、打件、组装、热合、混合、除气泡、注入模具、注塑、开片、压纹、切割、拼接、缝纫、下料、冲孔、折弯、组装、打标等,建成后年可生产冲浪板20000个、充气艇10000个。 | 运营期: 1、废气 废气主要是打印、合幅、修理、化妆、装饰、粘合、注塑、拼接等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装置收集,1#“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2#“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30m排气筒P1、P2达标排放。 2、噪声 针对项目噪声设备,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3、废水 ******有限责任公司经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PVC边角料、拉丝料边角料、EVA边角料、铝合金边角料、牛津布边角料、PVC包装袋等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抹布、废UV油墨桶、废胶粘剂桶、废稀释剂桶、废硬化剂桶、废增塑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转运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转运处置。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