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与资质相匹配),若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2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0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室外配套工程类似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申请人提供含室外配套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的EPC业绩的,还须提供能体现室外工程金额的结算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能体现室外配套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内容及金额的证明】。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2022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0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通过单位 | 预审结论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