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十“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情况
问题编号十: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 12.8%。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达296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2020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20300公顷,“十三五”期间仅治理4114.63公顷,完成率 20.2%。
二、责任单位
象山区党委、政府
三、整改情况
经梳理排查,象山区无矿权,只涉及“问题十,措施14”。
措施14:象山区“十四五”期间综合治理率60%目标任务为31.6公顷,已完成36.29公顷,完成率达114.64%,已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四、验收情况
我区于2025年9月30******人民政府验收核查相关材料,确认该问题象山区已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同意销号。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资源局象山分局
联系电话:0773-******,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湾塘一巷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