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及处置公告
******有限公司
所在地:唐山市路南区建国路5号楼
债权总额:债权本息47,102.55万元 (利息截至2025年2月21日,罚息、违约金、复利等金额另行计算,下同)
一、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7,102.55万元(两笔),其中本金余额为18,649万元,利息28,453.55万元。
二、抵押、保证情况:
该项目债权分为两笔,第一笔债权本金8,649万元,利息12,974.38万元,抵押物为唐山天一广场项目负一至六层68,420.1平方米商业用房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债务人100%股权质押,债务人实际控制人云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笔债权本金10,000万元,利息15,479.17万元,抵押物为唐山天一广场项目负二至六层80,516.75平方米商业用房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债务人实际控制人云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执行情况:
我分公司已查封了上述抵押物,以及实际控制人云征名下的房产。
四、处置方式:竞价、拍卖、竞标、协议转让、债权重组等交易方式。
五、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以下主体除外:①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②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③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④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⑤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六、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法院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债权转让金额最终以签署协议上的转让金额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闫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311-******、******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红军大街27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1-******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