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31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31日-- 11月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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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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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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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潘家沟村一组、十组、十一组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39500万元,环保投资915万元。①二期1#医疗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1#******医院及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占地面积11501.17平方米,重点建设核医学科和放疗科,并配套常规门诊,检验及功能检查,医护人员配备约330人,建设床位300张,日门诊量约500人次/d。 ②二期2#医疗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2#医疗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9869.65平方米,建筑面积118799.7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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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于2025年9月 4日-- 9月10******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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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789号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