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油场石料采购(壹年用量) 竞争性比选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接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高桥油场石料采购(壹年用量)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分项单价合计最高限价(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高桥油场石料采购(壹年用量) 76.00 1 1、含增值税专票,运到价; 2、结帐方式:月结; 3、结算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自筹资金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建筑材料销售等相关类似范围。 (一)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于2025年 4月 18 日- 2025年4月 22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缴纳采购文件购买费。 (二)文件购买费: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否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 2、按时足额缴纳了文件购买费; 3、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川分中心(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2楼)接件处 (五)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4月24日北京时间09:00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北京时间09:30 (七)开标时间:2025年4月24日北京时间09:30 (八)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川分中心(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2楼)接件处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2.缴纳方式: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转账方式直接支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号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行南川支行 账 号:0167 0161 8000 0036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09:00前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7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需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予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注: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备注项目名称,未按时缴纳者不得参与比选。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龙济小区2号楼2层金川路69号 联系人:金老师 电 话:****** 一、采购一览表
二、资金来源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项目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nan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七、联系方式
(二)******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北金龙路259号4幢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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