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2025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落实《2025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高质高效实施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夯实稳粮扩油、单产提升的人才支撑,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学校。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财会,无不良诚信记录及违法经营行 ******农村局指导监督下承担培育任务,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3. 拥有自有教学场所及完备的教学设施设备,具备满足学员实践需求的自有或合作实训实习基地,能提供培育所需的食宿条件,杜绝临时租赁或拼凑场地。
    4. 具有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团队,履行规范的师资聘任手续,配备不少于5人的专职管理人员团队及专职班主任。
    5. 具备完善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能规范开展培训组织、资料建档和数据采集工作。
    6. 具备后续跟踪服务能力,能为学员提供技术指导、市场对接等服务,且愿意配合开展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
    (二)优先条件
******学校优先遴选 。
    2. 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示范基地的机构优先。
    三、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申报单位自愿填写《通河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附件1),连同法人证书、场地设施证明、师资材料、管理制度、业绩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指定地点。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上报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通河县人民政府官方渠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4日(工作日8:30—11:30,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农村局406室
    (三) 联系人及方式:李会丽 ******
    (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列入负面清单。
    五、其他事项
    对入选机构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动态退出”机制,年度考核不达标或存在“无专职师资、无延伸服务、无独立食宿”问题的,取消后续培育资格。
 
    下载链接: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1:项目申报书
 
******农村局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