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ZJC2025-FW(2)-878
3.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含税):承销费上限为******元,年度承销费率上限为0.67‰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 
2.债券期限: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期(含7年期)(具体根据申报、发行情况协商确定)。 
3.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置换到期债务(具体根据申报时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6.债券担保:无担保或增信措施。 
7.承销商需承诺事项:若期限含回售选择权,承诺接受按回售权分期收取承销费。 
8.发行时机:在本次债券获得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无异议函后的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承销商确定发行时机。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金一起支付(最终还本付息方式以监管机构同意或备案的方案为准)。
10.保障措施:若主承销商不能按合同约定发行公司债,发行人有权无责要求承销商退出,采购人组织重新采购。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扫描件;
(2)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被监管机构出具取消债券承销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会处)】。 
3.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5  年 10 月30 日 17 时至 2025 年 11 月 6日 17 时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南二环二段615号
联系人:成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
联系人:李敏凯、邹晓瑞、杨邵芳、陈紫璇
联系电话:0731-******
九、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731-******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8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十一、采购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