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FSZB-******-JK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u201c复印件无效u201d或u201c复印无效u201d)和开户行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u201c较大数额罚款u201d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u201c较大数额罚款u201d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级叁级或以上)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等级叁级或以上)两项资质,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30日 至2025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并办理报名手续。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3.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1)持单位介绍信、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至招标代理公司办理;(2)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购买招标文件金额到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公司后,致电招标代理办理相关招标文件购买登记手续。未办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拒绝投标。
******有限公司。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小写:72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账号:(注明用途:(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可以简写)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号:************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将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联系人:兰工
电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人:田雪丽、许倩倩、陈洁颖
电话:0591-******
传真:0591-******
电子信箱:******
购买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账 号:******8762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与服务要求 | 项目预估规模 | 项目期限 | 投标保证金(元) | 
| 1 | ******有限公司钢制管道及配件抢修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每年度约120万元 | 2025年12月25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72000 | 
| 服务范围 | ******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区域的供水管网设施(含水厂、增压泵站) | ||||
| 报价说明 | 1.本项目的总投标报价包含以下两部分服务费内容: (1)值守人员保障费用:每年度12万元,三年固定总价为36万元,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实际抢修服务费,投标报价未按前述要求填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抢修服务费用:投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钢制材料的加工制作并进行现场抢修的服务费用,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系数进行投标报价,每一位投标人仅能报一个报价系数。该报价系数作为投标人中标后抢修服务费用的结算系数。投标人的报价系数应当符合以下数值范围:0<投标报价系数≤1(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上述两部分费用分开报价,第(1)部分为固定总价,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第(2)部分为报价系数报价。 | ||||
| 结算付款方式 | 1、值守人员保障费用按年度支付,首年的保障费用自合同签订且招标人确认中标人人员到位后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应增值税发票后60日内支付;次年的保障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后,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应增值税发票后60日内支付;第三年的保障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后,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应增值税发票后60日内支付。 2、抢修服务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钢制材料加工制作并进行现场抢修的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每季度(每三个月为一季度)第一个月25日之前向招标人提供上季度抢修服务费用的完整签证结算资料,若当期出现漏报送部分项目签证结算资料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对应部分服务费用,招标人有权不予结算、支付。 3、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将按照《******有限公司钢制管道及配件抢修项目维修服务计价原则》(详见附件)和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抢修服务费用审核。中标人须在7日内一次性回复审核意见,若中标人需要补充资料的,须在15日内一次性报送至招标人,逾期未回复或未补件的视同默认审核结论。 4、季度抢修服务费用=(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的审后总价*中标系数)*《服务单位季度考核表》中服务考核项目总分%(服务考核95分以上按100%支付,95分及以下按总分的百分比支付)-结算季度发生的损失赔偿、违约金。 5、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与季度抢修服务费用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60日内支付。若遇税务政策调整,按最新税率开票,服务费金额不变******银行汇票、保理、商业汇票、E信通等方式付款。 | ||||
| 质保金 | 本项目质保金为人民币10万元,招标人将在首笔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首笔结算款项不足10万元的,中标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转账补足差额部分)。该质保金待中标人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内的所有项目质保期届满且无质保问题无索赔扣款的情况下,由中标人发起申请,招标人核对无误后60个工作日内无利息支付给中标人。 单项质保期自单个维护或抢修项目完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无需组织验收的,以中标人通知招标人完工的次日起计)。 质保期满后三年内,中标人未向招标人申请支付质保金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质保金,招标人不再予以支付。 | ||||
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各投******有限公司钢制管道及配件抢修项目维修服务计价原则》详见附件;并充分考虑维护和抢修期间的所有费用支出,包含零配件、工具、车辆、场地占用、故障的判断、检测、风险预测、人工、保险、安装、管理费、规费、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可能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和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一并计入报价中,在合同执行期间值守人员保障费用为固定报价,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抢修服务报价系数及计价原则均不予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