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2025年仙都镇二宜楼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华安县2025年仙都镇二宜楼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仙都镇仙北路88号
招标人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3.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4.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00时
5.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范围为:a=7.00%(含)~b=11.00%(不含)]
8.******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其中含暂列金0元)
项目负责人:连文穆,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编号:闽************,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9.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10.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1~631.4-2025,SL635~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导则》(SL765-2018)、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12.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1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有限公司,你单位安全员岗位证书有效期过期,没提供专职安全******有限公司,你单位未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资料,不符合2.1.2 资格评审标准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
14.公示期限自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
15.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6.监督部门:******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
上述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漳 州 市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中 心 ( 网 址 :******)上发布。
招标人:******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