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年产1.8万吨甘薯精淀粉项目(一期)燃气锅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汝阳政采磋商(2025)0115号-1 | ******服务中心年产1.8万吨甘薯精淀粉项目(一期)燃气锅炉采购项目 | ****** | ****** | 是 | ****** | 
(2)本次采购共1个包。
主要内容:采购4吨燃气蒸汽锅炉、6吨燃气蒸汽锅炉、8吨燃气蒸汽锅炉和其他配套工程等。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包括设备采购且需要达到正常投入使用标准)。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2)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为锅炉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含)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改造、修理)B 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锅炉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含)及以上、同时提供锅炉制造商或代理商自身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改造、修理)B 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