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县2025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种植)》(兴农字〔2025〕10号)要求,我中心需采购一批化学肥料用于科技示范主体补助,以便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化学肥料供应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拥有合法经营化肥产品资质。
(三)供应商如属于具有同一法人的不同机构,不允许同时参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货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成交规则
按照“价格低、质量好”的原则,实行低价成交。
三、采购化学肥料要求
(一)氮(n)含量≥15%;
(二)有效磷(p2o5)含量≥15%;
(三)钾(k2o)含量≥15%;
(四)(n-p2o5-k2o)≥45%;
(五)氯离子“未标含量”≤3%。采购金额:24万元(含配送)。
四、供应商需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采购报价单。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将以上纸质材料盖章后封存在档案袋中送到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五、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农村局党组会议审核,最终确定正式肥料供应商,结果在本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通知由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25年10月9日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拥有合法经营化肥产品资质。
(三)供应商如属于具有同一法人的不同机构,不允许同时参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货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成交规则
按照“价格低、质量好”的原则,实行低价成交。
三、采购化学肥料要求
(一)氮(n)含量≥15%;
(二)有效磷(p2o5)含量≥15%;
(三)钾(k2o)含量≥15%;
(四)(n-p2o5-k2o)≥45%;
(五)氯离子“未标含量”≤3%。采购金额:24万元(含配送)。
四、供应商需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采购报价单。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将以上纸质材料盖章后封存在档案袋中送到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五、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农村局党组会议审核,最终确定正式肥料供应商,结果在本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通知由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