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明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包十二)工作方案》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本项目向各潜在供应商开展需求调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或供应商参与本次市场调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包十二)-麻醉机设备更新集采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预算金额1050万元,拟配备21台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麻醉机),预算单价50万元/台。采购单位涉及************医院******医院(详见附件1)。
  (三)采购单位:清流县卫生健康局。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55号。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8-******,邮箱:skwsylxs@163.com。
  二、功能需求
 各设备经销商或厂家拟提供的麻醉机应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有良好的升级能力。此次参与需求调查的设备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应以近年来贵公司最新的质量优、客服反馈效果好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高端麻醉机设备为基础,参与本次市场调查。请各设备经销商或厂家对招标文件中技术项、商务项设置提出至少20条以上的建议,理由及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需加盖厂家公章,若无厂家公章,相关信息将不予采纳。)。基本要求如下(本要求仅作为本次需求调查用,招标文件要求待需求调查结束后另行制定):
  (一)硬件配置。适用于成人、儿童以及新生儿病人(新生儿功能需要注册证注明)的全身麻醉,具有呼吸、循环和麻醉气体、顺磁氧浓度、二氧化碳监测功能;配备完整麻醉工作站;废气排放收集系统;可以与手麻醉系统相连;配麻醉监护仪(双有创、双体温、BIS功能、二氧化碳检测、肌松、麻醉深度检测)及监护仪支架。
  (二)技术功能。带有VCV、SIMV-VC、PCV、SIMV-PC等大于等于10种呼吸模块;带有压力-容量环、流速容量环等功能;麻醉机能自动自检;真氧检测,低MAC值报警功能。
 (三)售后服务。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以及培训等工作,整机质保期≥5年,售后服务应覆盖福建省各地市、48小时以内现场响应。
  (四)基础参数。
1.整机技术标准按麻醉工作站设计:内置一体化彩色触摸显示屏≥15英寸,显示所有参数及波形等,无须外接屏幕。主屏幕侧面为监护仪和手麻系统预留安装位置,有手麻系统端口。
2.配备备用手动通气模式,当触摸屏或呼吸机故障时,可直接切换到手动通气,在保留新鲜气体和麻药持续输送的同时,还能继续气体和通气监测,保障病人安全。
3.具备高精度机械控制混合器,每种新鲜气体有独立显示,标配2气源(02/AIR)。
4.可分别设置每种新鲜气体的流量,在关机时也能输送氧气和麻药用于进行手动通气。
5.通气模式:手动/自主、容量控制模式、压力控制模式等≥10种。
6.容量控制模式下最小潮气量设置值≤10ml,适合成人、小儿和新生儿麻醉需求。
7.具备呼气末正压PEEP。
8.呼吸频率:3-100 /min 。
9.吸呼比:1:8 - 4:1。
10.吸气时间:0.2 - 10s。
11.吸气暂停(与吸气时间百分比:0—60%)
12.快速充氧:25 - 75L/min;流量触发:0.3-15L/min;顺磁氧功能,不需要换氧电池检测氧溶度。
13.采用集成呼吸回路,组件少,拆装无需工具,可137°C高温蒸汽灭菌消毒。
14.具备动态顺应性自动补偿功能,可补偿由于回路顺应性变化以及回路泄露造成的吸入潮气量和设置潮气量的误差,以保证潮气量输送的精确性。
15.APL 阀可一键提拉快速释放压力。
16.麻醉气体挥发罐:
16.1配置1个同品牌原厂生产七氟醚挥发罐,首次最大加药量≥360mL, 常规最大加药量≥300ml。
16.2具备压力、流量和温度自动补偿功能。
16.3密闭性与精度:出厂时一次标定,终身免检。无需排空转运。
16.4可支持同品牌原厂生产地氟醚挥发罐。
17监测和报警系统:
17.1全自动的开机自检,用户可选择全或部分自检功能, 既能保证安全的使用,又能保证紧急抢救时的快速启动。
17.2全自动的顺应性和泄漏测试,自动标定所有传感器 。
17.3实时显示≥3道波形。
17.4通气监测参数:分钟通气量(MV)和潮气量(VT);呼吸频率;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动态顺应性(Cdyn);阻力(R)。
17.5监测范围:压力: -20--+99 cmH20;潮气量监测范围:0-2500 ml;顺应性:0-200 mL/cmH20; 阻力:0—100mL/cmH20/L/S。
17.6报警参数:氧浓度、潮气量、分钟量、窒息报警、气道压力报警等。
17.7可自动保存日志,关机后再开机或出现电源故障后,日志中的条目仍然保留,保证病人信息完整。
18.具备后备电池,使用时间≥120分钟。
(五)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
 2.交货地点:各个分签单位(采购人指定的设备各分签医疗机构地址)。
3.交货条件: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履约验收方式: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内容验收,由各分签医疗机构自行完成。
6.合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10%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7.货物全部到场并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正式税务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8.履约保证金: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说明: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各分签医疗机构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无违反合同事项,视同本期履约服务验收合格,采购人无息退回中标人100%履约保证金。
  三、厂商或供应商报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及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四)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经营资质;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时材料和相关要求
  (一)纸质材料。需求调查响应材料(详见附件2)均为必备资料,请逐项填写并注明页码。若无法提供该项资料,应在该项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所有纸质文件胶装成册,加盖递交单位公章(封面及骑缝章),所有涉及产品技术参数材料需加盖厂家公章(若无厂家公章,相关信息将不予采纳),一式五份,密封后加盖公章,文件袋封面须注明产品名称,递交公司全称。
  (二)电子文档。全套纸质文件扫描为PDF电子文件(U盘),同时提供WORD格式文档,内容与纸质文档一致,并与纸质文件封装在同一文件袋内一并提交。
  五、材料递交方式和时间
  (一)提交方式。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可上门递交或者EMS邮寄,材料邮寄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55号清流县卫生健康局506室。
  (二)截止时间。有意向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4日17:30前提交需求调查响应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特别申明
 各参与本次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为无偿服务,仅供采购单位用于采购需求参考,不作其他用途。中标产品可不限于此次参与需求调查的产品,本项目将在核定预算价范围内,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流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最大化实现采购设备的最优性能和配置。
 
     附件:1.三明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包十二)-麻醉机设备更新集采项目采购清单表
         2.三明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包十二)-麻醉机设备更新集采项目需求调查响应材料
 
 
清流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