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地址:宁国市青龙乡青龙村王家店组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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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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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2025年X319七将路许家冲至将家山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次)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5038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4日9时00分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桐城市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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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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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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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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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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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王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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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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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7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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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荣运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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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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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A09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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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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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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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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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肥西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修三山路(四丰路段) 2、G237济宁线(K632+037~K642+857)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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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2022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汛期地质灾害点加固重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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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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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墩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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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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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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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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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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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叶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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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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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3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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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汪名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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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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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W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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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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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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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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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安徽省宁国市2024年X333板桥至杨村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2.安徽省宁国市仙霞镇盘樟村---龙门村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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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安徽省宁国市仙霞镇盘樟村---龙门村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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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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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望江大道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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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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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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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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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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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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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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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7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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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蔡长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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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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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17Z1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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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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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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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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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昌江山海互通旅游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2、望江县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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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望江县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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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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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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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有限公司:未提供试验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人员及有关证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款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投标函中安全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款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黄工(招标人)、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招标人)、0563-******(招标代理机构)。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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