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
通讯地址:高陵区鹿歌路3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区泾渭十路30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5年4月21日 |
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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