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幼儿园: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铅山县******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精神,经我委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河口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新建教学楼及其装修装饰工程、新建大门及门卫室、新建连廊连同新老教学楼。新建教学楼和新建大门,教学楼总建筑面积******办公室,四层为多功能厅及多功能会议室。新建大门,地上一层,门卫室总建筑面积9㎡。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095.34万元。其中工程费91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4.24万元,基本预备费52.16万元。
接此批复后,尽快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2025年4月10日
抄 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县统计局
******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