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恒润纸业绿色升级技术改造
淮安区平桥镇工业集中区新兴街南首
******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淘汰现有1台15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10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建设2台9t/h燃气锅炉及9台生物质气化反应器(6用3备)、稻壳输送上料系统、碳化稻壳输出系统、循环冷却系统。技改完成后,原直接燃用稻壳生产蒸汽改为稻壳经密闭气力输送系统至生物质气化反应器内气化生产生物质燃气,供给燃气锅炉生产蒸汽,同时副产碳化稻壳。
2025年4月14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产废水80%直接回用,20%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水控制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平桥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平桥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2、本技改项目锅炉使用国内领先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采用“炉内sncr脱硝+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湿式除尘脱硫”处理后经4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燃生物质气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氨执行表1中“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脱硝工艺”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污水站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氨、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监控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4、废布袋由运维单位更换后回收利用;粉尘储存于碳化稻壳仓,与碳化稻壳一同作为副产品外售;污泥直接回用于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恒润纸业绿色升级技术改造
淮安区平桥镇工业集中区新兴街南首
******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淘汰现有1台15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10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建设2台9t/h燃气锅炉及9台生物质气化反应器(6用3备)、稻壳输送上料系统、碳化稻壳输出系统、循环冷却系统。技改完成后,原直接燃用稻壳生产蒸汽改为稻壳经密闭气力输送系统至生物质气化反应器内气化生产生物质燃气,供给燃气锅炉生产蒸汽,同时副产碳化稻壳。
2025年4月14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产废水80%直接回用,20%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水控制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平桥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平桥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2、本技改项目锅炉使用国内领先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采用“炉内sncr脱硝+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湿式除尘脱硫”处理后经4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燃生物质气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氨执行表1中“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脱硝工艺”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污水站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氨、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监控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4、废布袋由运维单位更换后回收利用;粉尘储存于碳化稻壳仓,与碳化稻壳一同作为副产品外售;污泥直接回用于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