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鹤法【2021】6号)要求,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选聘数量
******事务所1家
二、法律顾问选聘条件
******事务所受聘担任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并指派服务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本市注册;
******事务所无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四)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五)拟指派的主服务律师为中共党员,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熟悉市情、政府工作规则,熟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来办理过涉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类案件不少于3起,近5年未受到处分;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根据需要参与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签署合同、洽谈合作项目、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及处理其他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市生态环境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对外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或建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代理和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调解和其它法律事务,维护市生态环境局合法权益;
(四)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
(五)协助开展特定事项的调查、协调,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六)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聘用期限
聘期1年,期满无重大违约,可以续聘1年。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事务所执业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务所授权委托书,负责人及代理人身份证;3、拟指派服务律师的执业证、个人简历、主要业绩及证明资料,联系方式;4、拟为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服务的计划及报价。
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相关执业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原******事务所名称。
(二)资格审查与遴选
******事务所的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法律顾问名单,考察后报局党组审定。
(三)结果公示
确定选聘对象后,在鹤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正式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双方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六、报名地点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295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92-******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