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5号)要求,现需聘请第三方技术依托机构承担该项目外业踏勘、取样及内业评价等工作。询价公告如下:
1、工作内容、要求及资金
工作内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原占用耕地等级核算,补充耕地范围内地块划定评价单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土壤样品采集,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完成更新本年度的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等工作;形成耕地质量评价数据库,绘制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相关图件,形成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质量要求:参照《河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及《河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后续改造提升和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
2、报名要求及资金限额
报名单位要有承担此项工作业务能力,报名时需携带密封的相关密封证明材料(详见评分标准)。含报价单,报价单格式自拟。
3、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7日
报名地点:广宗县******农村局农业股2
联系方式:0319-******
4、评审
对各报名单位,农业农村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评审。
附件:评分标准
2025年11月25日
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询价报价 (满分40分) | 以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40 分 | |
人员要求 (满分30分) | 具有农业高级职称的技术服务人员,以职称证书为准,2名及以上得20分;具有农学、土壤学等农业相关专业人员,提供2名及以上得10分。 | |
业绩要求 (满分30分) | 提供近3年内评价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相关业绩得10分。 | |
合计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