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永顺经开区冷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对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工程量清单内容已重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最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编制投标报价。
2、我单位计划建设的永顺经开区冷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二期)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将严格依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目前,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均已圆满完成。然而,由于招标投标系统尚未接入2024版新清单,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识别。因此,本项目各投标人需按照能够适配电子投标系统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编制投标报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应自行考虑计价标准差异可能引起的费用差异,并据此进行合理报价。此外,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等最新标准,对清单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清单总价,不得超过中标价格。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提交成套竣工资料,对乙方送审的竣工资料送审合格后,以审计结论作为最终的结算金额。乙方送审的结算金额原则不得突破签约合同价,对超过合同价 10% 以上部分其审计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承担超出合同价 10% 以内的审计服务费。
现修改为: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提交成套竣工资料,对乙方送审的竣工资料送审合格后,以审计结论作为最终的结算金额(结算编制送审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等最新标准编制)。乙方送审的结算金额原则不得突破签约合同价,对超过合同价 10% 以上部分其审计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承担超出合同价 10% 以内的审计服务费。
二、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
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现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为: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
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澄清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顺县芙蓉镇双桥社区邮政局旁
联 系 人:周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办事处大庭社区建新路创新创业示范园办公板房104
项目负责人:陈二林
项目组其他成员:向黄林、龙伟峰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建设局
地 址:永顺县政务中心12楼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