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DHZ25-056G)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9日
一、评标情况
陕西省航空部件先进制造及健康管理重点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装修文化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25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38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32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肖伟
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陕******0896 ;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彐鹏
一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陕************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辛磊
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陕******795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它
(2)公示期: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29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学纪检监察室。
五、联系方式
******大学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
联 系 人:舒林森
电 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室
联 系 人:吴林
电 话:******
电子邮箱: /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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