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G311萧城至皖豫界改建工程第五标段项目建设需求,******有限公司)申请临时使用宿州市萧县祖楼镇穆寨村、湘山庙村,青龙镇黄月店村土地0.1638公顷,用途为施工便道,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153号)。现用地期限已结束,******有限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4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王莉莉 ****** ******30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