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合肥桐江路库区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合肥桐江路库区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瑶海区裕溪路与广德路交口东北约50米钰丰园钢 筋直螺纹连接套生产项目(科研生产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伍佰捌拾陆元整(¥17858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执业证书信息 |
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合肥桐江路库区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完工 |
王月 |
皖******5435 |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磋商人员)名单:
徐涛,杨杞,凌璜(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8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科研楼204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桐江路17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科研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