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
************001)公示开始时间:2025-10-31公示结束时间:2025-11-04本 丰台镇岳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
******委员会评审,确定001丰台镇岳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西赵村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工程-稻田蟹混养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一、评标情况001丰台镇岳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西赵村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工程-稻田蟹混养工程)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 
 | 1 | ******有限公司 | 114.0800万元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  | 
 | 2 | ******有限公司 | 115.0313万元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  | 
 | 3 | ******有限公司 | 114.5353万元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有限公司 | 王春翔 | 津******5756 | 
| 2 | ******有限公司 | 于换换 | 津******024-13310 | 
| 3 | ******有限公司 | 马东亮 | 津******8554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结果予以公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否则,逾期不予受理。三、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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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504室	联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	联系人:郑添文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