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服务标准
二、相关标准: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严格符合以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①GB 20653-2020《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②GB/T 4288-2018《纺织品 服装用织物疵点的评定》;③GB/T2660-2017《衬衫》;④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及长沙市关于环卫服装的其他现行标准;⑤雨衣产品必须符合QB/T4999-2016日用防雨品雨披雨衣、GB/T4745-1997《织物防水试法》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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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元)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雨衣 | 1809 | 套 | 159 | 颜色:橘黄色 纤维成分及含量%:聚酯纤维:100(允差为0) 单位面积质量(克重)g/m?:223(±3) 断裂强力:经向:535N(±5)、纬向:310N(±5) 撕破强力:经向:15N(±3)、纬向:15N(±3) pH值:4.0-8.5 甲醛含量,mg/kg:≤75 表面抗湿性:沾水等级:≥3级 耐水色牢度(变色),级:≥4-5 耐水色牢度(沾色),级:≥4-5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4-5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4-5 | 
| 2 | 清扫类春秋装 | 1408 | 件 | 80 | 颜色:橘黄色 纤维成分及含量%:聚酯纤维:86(±3)、棉:14(±3) 单位面积质量(克重)g/m?:243(±3) 纱线线密度(纱支)tex:经向:28.2(±5%),纬向:41.2(±5%) 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495.0(±5),纬向:220.0(±5) 断裂强力:经向:1620N(±5)、纬向:610N(±5) 撕破强力:经向:62N(±3)、纬向:40N(±3) pH值:4.0-8.5?? 甲醛含量,mg/kg:≤75 耐水色牢度(变色),级:≥4-5 耐水色牢度(沾色),级:≥4-5 耐酸汗渍色牢度(变色),级:≥4-5 耐酸汗渍色牢度(沾色),级:≥4-5 耐碱汗渍色牢度(变色),级:≥4-5 耐碱汗渍色牢度(沾色),级:≥4-5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4?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3-4 | 
| 3 | 清扫类背心衣服 | 1408 | 件 | 58 | 颜色:橘黄色 纤维成分及含量%:棉:100(允差为0) 单位面积质量(克重)g/m?:240(±3) 纱线线密度(纱支)tex:经向:25.5(±5%),纬向:35.0(±5%) 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537.0(±5),纬向:235.0(±5) 断裂强力:经向:945N(±5)、纬向:545N(±5) 撕破强力:经向:10N(±3)、纬向:10N(±3) pH值:4.0-8.5 甲醛含量,mg/kg:≤75 耐水色牢度(变色),级:≥4-5 耐水色牢度(沾色),级:≥3-4 耐酸汗渍色牢度(变色),级:≥4-5 耐酸汗渍色牢度(沾色),级:≥3-4 耐碱汗渍色牢度(变色),级:≥4-5 耐碱汗渍色牢度(沾色),级:≥3-4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3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3 | 
| 4 | 清扫类长袖衬衣 | 754 | 件 | 98 | 颜色:橘黄色 纤维成分及含量%:棉:60(±3)、聚酯纤维:40(±3) 单位面积质量(克重)g/m?:113(±3) 纱线线密度(纱支)tex:经向:12.5(±5%),纬向:12.5(±5%) 织物密度,根/10cm:经向:563.0(±5),纬向:285.0(±5) 断裂强力:经向:795N(±5)、纬向:320N(±5) 撕破强力:经向:12N(±3)、纬向:12N(±3) pH值:4.0-8.5 甲醛含量,mg/kg:≤75 耐水色牢度(变色),级:≥4-5 耐水色牢度(沾色),级:≥4-5 耐酸汗渍色牢度(变色),级:≥4-5 耐酸汗渍色牢度(沾色),级:≥4-5 耐碱汗渍色牢度(变色),级:≥4-5 耐碱汗渍色牢度(沾色),级:≥4-5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4-5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4 | 
| 5 | 反光背心 | 1456 | 件 | 30 | 颜色:果绿色 纤维成分及含量%:聚酯纤维:100(允差为0) pH值:4.0-8.5 甲醛含量,mg/kg:≤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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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货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
付款要求:中标人每次请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否则采购人可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所有款项支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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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1、供货和服务要求
(1)产品须缝制符合标准的反光条;雨衣的涂层材质、所有服装的面料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中标人须提供对应的产品合格证及面料检测报告。
(2)履行合同期间,中标人若遇可能妨碍按时交货/服务的情形,须在发现问题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纸质件)通知采购人,说明迟延事实、预计迟延期限及理由。
(3)若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服务,采购人有权扣除误期赔偿费:按每周(不足7日按1周计)赔偿迟交货物/服务费用的0.5%,直至履约完成;但赔偿费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达到最高限额时,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4)中标人应将选定的面料样品、服装款式样衣送采购人确认,确认通过后方可批量生产;样品未确认擅自生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5)中标人须指定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提供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与采购人对接;配备专用送货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不少于2名送货人员,确保交货时效。
2、售后服务及要求
(1)量体服务与产品包装要求
量体服务:在采购人约定时间内,中标人需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上门一对一量体服务,为其员工量取尺寸、统计型号,并按实际量取尺寸制作服装。若采购人员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到场量体,则采购人有权为该员工另行安排量体时间。补充量体的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提前 1-2 天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接到通知后,需立即安排量体师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补充量体。
产品包装:产品需采用单件独立包装。每一包装箱外需粘贴详细装箱单,箱内另附一份相同内容的装箱单(作为服装发放名单);同时需准备一份总装箱单,用于核对。每件服装均需缝制标注部门、姓名及尺码的标签,以便于发放及日后洗涤时区分。
(2)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为原装正品,符合本文件技术参数及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服务,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次日起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上门维修/更换服务(人为破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
(3)售后服务
中标人须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接到采购人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场处理。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须以优惠价(不高于投标时单价的80%)提供备品备件(如纽扣、拉链、反光条等),且供货周期不超过 7 天。
(4)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经多次洗涤不褪色,不起毛、不起泡起皱,不变形;配件不易脱落、纽扣不褪色、拉链顺滑、扣眼平整、不留线头。
货物送到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交由使用单位之日起30日内,如发现不合体、有瑕疵等质量问题,中标人免费负责调换,并在4个小时内调换到位。质量保质期内,涉及调换、售后、运输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3、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产品交付。
供货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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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方式: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单位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考核并验收。
3、本项目交付的货物均需符合规定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4、项目验收中,外观、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超过合同总量的2%时,可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出退货。
5、项目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需马上整改且免费无条件更换,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交由采购人,有关更换再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必要时双方共同抽样送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如检测结果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相关标准的,可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相关检测费用或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须在验收时提供以下资料:①交货清单(盖章版);②产品合格证、CMA检测报告复印件(盖章);③面料样品留样;④自查报告。
8、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检测费、检验消耗费由中标人承担;若因质量争议需仲裁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仲裁确认质量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承担;合格的,由采购人承担)。
9、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用户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以方便采购人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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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量体、生产、送货、售后)发生的意外事故(如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拒绝或变相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其他供应商,同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3、本项目为费用包干制,中标人报价须包含人工、面料、生产、检测、包装、运输、装卸、量体、售后、税费等所有费用;成交后若出现费用遗漏(如辅料涨价、运输费增加),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中标人须为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量体师、送货员等)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因工作人员意外引发的所有责任、损失及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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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