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Q-2025-154
二、项目名称:******学院新生入学体检定点体检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医院
地址******街道交通路199号东鼎名人府邸1-4#楼第一至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伍元每人(¥45元/人)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学院新生入学体检定点体检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质量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经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至臻、曹佩芬、施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涂山路投资大厦601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路18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涂山路投资大厦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雨、黄莹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