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S24杭州至合肥高速公路宣城段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1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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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S24杭州至合肥高速公路宣城段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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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起点位于广德市东侧皖浙交界处,顺接浙江省合温高速,经界牌枢纽向北接入广德北环高速,利用广德北环高速至广德北枢纽,后布线于邱村镇东接入S46长高高速与之共线,路线沿西北方向于郎源水库北进入郎溪境内,路线向西经荡南湖南进入宣州区境内,继续向西与宁宣高速、规划宁宣铁路交叉到达项目一期工程终点。一期工程路线全长约84.4公里(其中:扣除与S46长高高速、G50沪渝高速广德北环段以及部分浙江段里程后,一期工程全长约为43.4公里,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120km/h,全线共设置主线桥梁17座,5处互通式立交、1处服务区、1处交警营房,共设置12处分离式立交。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跨河桥梁采取围堰施工方式;桥梁桩基施工钻孔泥浆及时运送至泥浆沉淀池处理,不得向水体倾倒;预制场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等;机械车辆冲洗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的清水回用于再次机械冲洗、施工场地洒水等。运营期的服务区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回用并建设回用水暂存池,如超出回用量时,须及时通过罐车将生活污水运送至郎溪县新发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得向南漪湖水域排放。
废气: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建筑工地的“六个百分百”,强化施工扬尘治理,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覆盖。物料堆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配备防风抑尘网,对临时堆场进行苫盖。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采取封闭运输。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按《报告书》要求,对水稳拌和及灰土拌合站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外排。
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居民点之间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有效临时降噪措施(移动隔声墙、临时挡护墙等),将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如需夜间施工,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道路交通噪声,通过采用在相关敏感区安装声屏障、隔声窗等治理措施后,降低对外环境影响。
固废: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处置清运,工程弃渣土(表土)暂存,后期用于沿线绿化、临时用地恢复,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生态恢复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大临工程占用须对表土进行剥离、收集及妥善暂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
环境风险:对南漪湖1号特大桥、南漪湖2号大桥及南漪湖3号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规范建设服务区加油站,进行防渗防泄露处理。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同时必须配备一些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质。
有关部门意见:******发改委关于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等。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