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五华区烟厂存量用地地块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准备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195号令)、《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昆政办〔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选择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征收五华区烟厂存量用地地块,该地块******办事处教兴路香山府22号楼南86米附近,总用地面积43557.46平方米,土地使用用途为仓储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二、报名所需条件
由于本项目涉及土地及房产的征收评估,要求报名的评估公司具有房屋评估及土地评估资质。
三、报名应提交资料
1.参加报名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原件;
3.公司简介及业绩(电子档)。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17: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征收管理科409室(人民中路66号)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评估收费
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云价房发〔1995〕200号)规定,评估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服务费。
六、相关事宜
1.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产生采取自愿报名参加方式;
2.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采取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也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联系人:寸老师 联系电话:******
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