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631-XM001
二、项目名称:京良路西段道路主路清扫保洁作业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56.163788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8号楼1001室
中标金额:156.16378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8号楼1001室 | ************XW | 156.163788万元 |
名称:京良路西段道路主路清扫保洁作业
服务范围:京良路西段道路主路清扫保洁作业
服务要求:京良路西段道路主路规划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位于房山区、丰台区,起点与京良路一期西侧相接,终点连接京昆高速,道路主路长3.73公里,面积为87634平方米,目前已通车并具备清扫保洁作业条件。现拟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对该路段主路开展日常清扫保洁服务,确保道路环境整洁、通行顺畅。
服务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服务标准:行业内相关标准。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鉴于京良路西段与京良路现作业路段相连接,为保障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标准的统一性、连续性,拟由原作业单位延伸实施该路段保洁服务。经测算,本次京良路西段新增作业经费未超过原合同总金额(1654.8879万元)的10%,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佩瑶、张前进、刘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1980号文件计取:1.949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甲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李丁、马若莎、杨栋、王康康、姚凤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