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庄村棚户区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昌庄村棚户区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唐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高昌庄村棚户区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唐行审建核字〔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081.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8866.57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5175.6平方米(合37.76亩),总建筑面积53557.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708.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848.61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唐县高昌庄村、旅游路北侧。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设计周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69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9081.2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②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③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④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不少于1个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类业绩(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两者可以兼任,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④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 加本次投标;⑤以上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1.3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②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项目投标,以现场查询为准(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2 00:00至2025-04-27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本项目评标施行“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赵康 , 联系电话:03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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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庄村棚户区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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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光明路 | 地址: | ******居西区50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明辉 | 联系人: | 赵康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