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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呼和浩特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雕塑艺术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2027)》的比选公告

编制《呼和浩特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雕塑艺术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2027)》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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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0-30
招标文件下载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编制《呼和浩特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雕塑艺术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2027)》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预算金额:人民币19.73万元

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7:00

二、项目背景与目标

******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全面促进雕塑艺术发展,拟编制《呼和浩特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雕塑艺术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2027)》,该指导意见******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坚持以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推进城市更新为抓手,强调文化繁荣对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呼和浩特近年来以雕塑艺术馆、国际雕塑园等空间建设为抓手,积极服务“北疆文化”品牌塑造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当前仍面临人文艺术空间基底薄弱、城市美学雕琢不足、设施与风貌兼容性低等问题。为此,本指导意见以2025-2027年为周期,编制指导意见,实现构建公共艺术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的机制,通过雕塑艺术等载体优化城市空间品质,弥补“重设施、轻美学”的短板,形成文化、生态与产业协同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旨在实现城市文化品牌塑造与人文内涵提升的双重突破,使公共艺术成为彰显中华美学、增强民族团结、焕新城市气质的重要纽带。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国内外城市雕塑建设发展经验调研比较研究:1.对标呼和浩特基础情况、文化特征与发展目标,调研国际不同类型城市的城市雕塑相关政策,剖析典型案例及其发展路径,总结可借鉴经验;2.梳理国内城市的城市雕塑相关政策,研究成功案例,提炼适配经验;对比国内外城市雕塑发展经验的差异,结合呼和浩特实际,评估可落地的借鉴方向与应用价值。

二、呼和浩特城市雕塑存量普查调研:1.统计呼和浩特现有雕塑数量、材质等量化数据,标注空间分布位置,建立截止到目前呼和浩特城市雕塑台账,为后续持续更新预留接口;2.排查雕塑存量在艺术价值、文化主题、维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分析成因,提出针对性优化改进方向。

三、呼和浩特市城市文化资源调研及梳理:1.全面普查呼和浩特北疆文化、地域文化、历史遗存、文旅、非遗等资源要素,记录类别、特色,摸清文化资源基础底数;2.研究将文化资源转化为雕塑的具象、抽象等形式,规划不同文化类型资源与空间类型中,从资源挖掘到雕塑落地的有效转化路径。

四、呼和浩特城市雕塑发展策略研究:1.结******街道等不同的城市空间功能,探索雕塑风格、尺寸与空间适配的合理表达策略;3.研究雕塑与文旅、文创等相关产业的联动模式,制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策略;4.针对雕塑创作、管理缺口,制定高校合作培养、外地人才引进的人才建设策略;5.规划与国内外雕塑创作研究机构、展览IP、策展人、艺术家的合作交流方案,提升雕塑创作水平和业界声量;6.制定线上线下结合的呼和浩特城市雕塑传播方案,提升雕塑知名度与影响力;7.依据研究成果及呼和浩特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划分近期、中远期城市雕塑建设目标,明确各2025-2027年重点任务。

五、整合调研数据、策略方案等成果,按规范格式编制完成的研究报告电子文稿。

(二)服务要求

1.所有内容须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呼和浩特地域特色与文化内涵;

2.调研、梳理、研究、报告等需符合行业规范,提出的意见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主流价值观,具有时代性和前瞻性,契合实际工作要求;

3.包含前期调研、材料梳理、过程研究、成果报告及后期修改完善全流程服务。

四、交付时间与验收标准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约定内容

验收标准:符合采购内容明细及技术要求,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请文件提交及时间

1.申请文件内容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需携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体现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格式自拟);

(5)提******银行入账单为准)或缴纳税收承诺函;

(6)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缴纳社保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列入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9)投标报价单(报价单格式自拟),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视为竞标无效。投标报价单单位为元;

(10)采购明细附件中的商务打分和技术打分响应证明资料;

(11)供应商需在首页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申请文件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A4纸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胶装成册,3份,密封包装。

(2)提交地址: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3)提交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814室(玉泉区蒙西文化大厦南楼)

联系人:满达

联系电话: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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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编制《呼和浩特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雕塑艺术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2027)》项目评分办法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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