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办公楼绿植花卉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AHCJ-2025-380)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与澄清: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付款方式、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第六章询价响应表中付款方式均更正为“1、按季度付款,每季度末双方对当季度租赁的绿植花卉品类、数量、单价进行核算,并经双方核算无误,据实结算。
******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按财务流程申请付款。中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造成招标人无法抵扣增值税款部分,由招标人在应付中标人的合同金额中直接扣除。”
第五章合同格式中结算方式第2条更正为“绿植花卉租金按季度结算,乙方须向甲方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对公转账方式按财务流程申请付款。乙方无法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增值税款部分,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合同金额中直接扣除。”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执行本公告。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