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奥体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公告的规定时间(2025年10月26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及答疑文件为准,其余内容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澄清
1.措施费单位工程中序号6清单编码******1001项目名称红线外施工道路的清单,投标人本项报价需按照招控价金额直接填报,最终结算场外临时道路建设费用和临时租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二、对投标人提问回复
(一)商务问题回复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中要求提供20个“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现北京市仅评选“北京市样板工地”及“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是否等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问题2: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请问外省协会发布的年度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表彰名单是否满足加分要求?
问题3:以下工地的省级获奖是否可以认定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委员会颁布的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
(******委员会颁布的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
(3)河北省建筑业协会颁布的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问题4:本项目对于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中设置了20个省级标准化工地作为加分项,(1)请问由外省各协会发布的标准化工地,是否可以加分?(2)请问由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标准化工地,与湖南省标准化工地的名称不一致,不是“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是否可以加分?
问题5:经梳理,全国范围内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省级年度标准化工地,除湖南省的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其他省份的年度标准化工地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名字:“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全部不一致。请问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仅认可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标准化工地,不认可其他省份的标准化工地?
问题6:(1)请问由外省各协会发布的标准化工地是否予以计分?(2)请问由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标准化工地,但奖项名称不是“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是否予以计分?
问题7:本项目在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中设置了 20 个省级标准化工地作为加分项,招标文件要求省级标准化工地奖项名称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颁奖单位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目前各省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奖项名称及颁发单位各不相同,大部分省份的******委员会”颁发的“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福建省省级标准化工地为“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江苏省省级标准化工地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为贯彻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要求,是否各省份颁布的省级标准化工地(如北京市、福建省等)均可视为满足加分条件。
问题8: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每个0.3分。取20个。目前对省级考评优良工地的认定存在需要答疑的部分:以下工地的省级获奖是否可以认定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委员会颁布的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
(******委员会颁布的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
解释:我司所获的******委员会——即北京市最高级别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选并颁发的官方权威奖项。该奖项的评选体系,其核心即为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等水平的全面、严格考核,是北京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最高荣誉之一。我司认为,此项荣誉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在实质内涵与权威层级上完全等效,理由如下:
******委员会所颁发的奖项,其权威性与代表性完全等同于其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奖项。因此,“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在行政层级上,天然属于“省级”奖项范畴。
2、评选标准的核心一致:无论是北京市的“绿色安全工地”还是湖南省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其考评的核心均围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国家纲领性文件的精神,聚焦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扬尘治理与文明施工等关键要素。我司能够获此殊荣,充分证明了我司的项目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方面达到了北京市(省级)的最高水准,其考核的严格性与成果的先进性,与贵方要求的精神实质高度一致。
3、荣誉等级的对应关系:在北京市的考评体系中,“绿色安全样板工地”是该序列中的最高荣誉,可对标“考评优良”中的顶尖水平;而“绿色安全工地”亦属于考评优良的典范项目。这完全符合贵方对于“优良”等级的要求。
******委员会颁发的“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业绩,完全符合贵方招标文件中关于“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的实质要求。这充分体现了我司作为首都国有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方面的卓越实力与一贯水准。
问题9: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省级标准化工地以省级住建部门公布文件为准(评标办法设置 注:1.2 评审期限和依据); 本项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中,省级标准化工地满分要求20个。 针对外省的省级标准化工地,疑问: (1)由外省行业协会(如省级建筑业协会)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标准化工地,是否不予加分? (2)由外省省级住建部门公布的奖项,如江苏省“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其名称虽与“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存在差异,但均包含“安全生产标准化”或“安全标准化”核心表述,是否可认定为有效省级标准化工地并予以加分? 
问题10:本项目对于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中设置了20个省级标准化工地作为加分项,现我单位有如下疑问:
(1)请问:由外省各协会发布的标准化工地是否予以计分?
(2)请问:由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标准化工地,但奖项名称不是“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是否予以计分?
问题11:由省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因该类评审项在全国各省的名称表述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江苏省 2024 年度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2024 年度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2024 年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2025 年上半年“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等等,仅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该工地奖项名称有细微区别,但均为该省的年度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鉴于以上现状,请问全国各省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布、公布时间在一年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是否予以认定加分?
问题12:国家要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湖南省住建厅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打破区域保护政策,调整招标文件,对外省省级综合质量奖、优质工程奖给予认可。请问外省省级标准化工地符合“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公布时间在 365 天内”是否予以认可加分?
问题13:在2025年1月13日发布的景塘家园四期项目(与本项目采用的招标办法一致)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对江苏省、云南省、浙江省、江西省等外省省级标准化工地予以加分。请问以上四省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公布时间在365 天内”的省级标准化工地,本项目是否予以认可加分?


问题******街道鸽杉路保障住房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与本项目采用的招标办法一致)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对 2024 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予以加分。请问本项目是否也对 2024 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予以认可加分?


问题15:2025年1月9日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 2024 年度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符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4〕33 号)的省级标准化工地评审指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有效期1年内”。请问本项目是否对“2024 年度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予以认可加分?

回复问题1-15:《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4〕33号)中的省级标准化工地评审指标的评审依据明确******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进行认定。
问题16:招标文件明确了“2024 年及以后省内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指标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请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7月22日公布了《湖南省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名单》,可否作为“省内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进行加分?
问题17:2025年7月22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公布湖南省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名单的通知,名称与招标文件中“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不一致,请问湖南省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是否可以加分?
回复问题16-17:2025年7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湘建建〔2023〕122号)发布的“湖南省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等同于《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中提到的“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问题18: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测评及智慧工地建设情况季度考评较好名单是否可以认定为相应分值?90分以上?

问题19: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得分分值的确认:



根据招******委员会公开发布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管理机制》(京建发〔2023〕34号)及相关排名规则,通过官方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以下简称“北京风险分级管控平台”)获取我司项目的安全质量测评及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数据。该平台是北京市住建委权威发布的项目动态评价信息平台,其数据依法用于企业和注册人员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完全符合“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开发布”的要求。
基于该平台数据,我司承诺可按以下方式计算等效于湖南省要求的“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得分”:
数据来源的合规性与权威性:北京市住建委通过“北京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对全市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月度动态评价。该评价体系包含安全质量测评(占70分)和智慧工地建设评价(占30分)两部分,按百分制计算项目动态评价得分。企业动态评价得分则由其纳入评价范围的所有工程项目动态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出。此评价体系及排名结果是北京市住建委进行信用管理和市场评价的官方依据,其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并接受核查,其严谨性和公信力可作为计算优良率的可靠基础。
优良工地的认定标准:参照北京市项目动态评价的排名机制,我司建议将“北京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中,我司在京项目季度内月度动态评价得分的平均分排名持续位于全市前一定比例(例如前30%或遵循湖南省相关优良标准划定)的项目,认定为等效的“考评优良工地”。北京市的项目动态评价得分每月采集一次,并会生成企业动态评价排名,这为季度优良率的计算提供了明确的数据周期和排名依据。
关键指标的计算方法:基于上述优良工地的认定标准,我们可从“北京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提取以下核心数据,用以计算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指标。
企业季度考评在建工地宗数:指在统计季度内,我司在“北京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处于“在施”状态并被纳入动态评价范围的项目总数。
企业季度考评优良工地宗数:根据上述第2点标准,在统计季度内被认定为“优良”的项目数量。
全省所有企业的季度考评优良工地平均数:此为核心参照数据。我们理解,此处的“省”在北京市的语境下可等效为“全市”。该数据可依据“北京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所生成的全市企业动态评价排名及得分情况,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平台公开的统计信息中获得。
企业考评季度之前连续四个季度考评优良比例:此数据可依据“北京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所记录的历史季度数据进行追溯计算得出。
我司郑重承诺,在投标阶段及中标后,将随时备查“北京风险分级管控平台”的相关截图及官方公示文件,以证明上述所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可核查性。我司作为首都国有建筑企业,始终严格遵守北京市住建系统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坚信依据北京市官方平台数据计算得出的优良率,能充分、等效地反映我司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的真实水平。
回复问题18-19: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得分以“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无查询结果的,投标时按照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得分处于末位的合格投标人的分值计取;省外企业无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得分查询结果的,可以提供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开发布的用于计算施工项目季度考评综合优良率的相关基础数据作为评审依据。
问题20:2025年9月4日发布的2025年度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名单是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还是按照省级优质工程奖加分?
问题21:招标文件规定省级奖项以芙蓉奖、湖南省优质工程奖为准。2025年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取消芙蓉奖与优质工程奖的评定,评选的为“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 疑问:投标时提供《关于公布2025年度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名单的通知》等最新文件,是否可按省级优质工程奖项计分?
问题22:最新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名单的通知”,请问该奖项是否可以认定为“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芙蓉奖)?
问题23: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芙蓉奖认定依据为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名单的通知》的文件。但该协会于2025年9月4日发布的文件名称为《关于公布2025年度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名单的通知》,奖项名称表述与招标文件提及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 存在差异。经核实,二者评选组织单位均为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且官方信息显示“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代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水平,评价结果分为“芙蓉工程”和“优质工程”两个等级,分别对应《建设工程质量评价标准》(T/HNJXT001-2025)工程质量评价等级“A”和“B”。请明确:2025年9月4日该文件中所列的 “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是否可认定为本项目要求的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芙蓉奖)?
问题24:招标文件对于省级奖项的要求如下:省内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为芙蓉奖,省级优质工程奖为湖南省优质工程奖。考核依据分别是《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湖南省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2025年湖南省优质工程奖与芙蓉奖合并为“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奖”,请问投标时是否提供最新的公布文件即《关于公布2025年度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名单的通知》?
问题25: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于2025年9月4日公布了《2025年度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名单》,请问该奖项是否可作为“省内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芙蓉奖)或省内省级优质工程奖(湖南省优质工程奖)”进行加分?
问题26: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评标办法前附表-注:1.奖项和标准化工 地-1.2 评审期限和依据:省内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为芙蓉奖,省级 优质工程奖为湖南省优质工程奖。2025年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仅发布 一个奖项为“2025 年度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且奖项数量超过100 项。请问该奖项是否不予计分?
问题27: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于2025年9月4日发布了“湘建协【2025】26号文《关于公布2025年度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名单的通知》”,请问该文件附件中公布的“2025年度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名单”中的项目获奖在本项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中按“省内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芙蓉奖)”计分还是按“省内省级优质工程奖(湖南省优质工程奖)”计分?请予以明确。
回复问题20-27:《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委员会根据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问题28:省外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如果能证明每年该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数量控制在100项以内,是否按照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
问题29:关于获奖疑问:(1)请问省级获奖,其中省级获奖名称为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奖,是否可计分?(2)颁发单位为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的证书,是否可计分?
回复问题28-29: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按省级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评奖当年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数量控制在100项以内(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如该奖项年度内多批次公布的,奖项数量按上年度各批次累计总数为准。
问题30: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资质条件”第5点提到联合体各方资质和类似业绩均需满足资格要求,请问该处提到的各方资质要求是否含装配式建筑基地资格,是否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装配式基地资格要求?
回复:根据联合体协议,承担装配式任务的单位须满足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要求。
问题31:此次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是否其余投标文件落款均为联合体牵头人,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回复:除“共同投标协议”外,其余投标文件落款均为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12.11规定“投标文件必须签章的内容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共四处,这四处均须按相应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他显示有签章的内容处均不做签章要求。”。
问题3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2中写明“(三)重点评审单价中,任意一项低于招标人公布的评审标准。”,该评审标准是否指投标人须知附件2-3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中的“含有装配式建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2%”
回复:按招标文件“附件2-3: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执行。
问题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要求提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请明确在制作软件中是否可以附在投标函附录中,单独提供承诺书。

回复:可以。
问题34:文件提及需提供管理人员承诺,是否无需提供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管理人清单及证件?
回复:投标阶段可以不提供。
问题35:招标文件未对授权委托人作明确要求,请问授权委托人是否只要是本公司员工即可? 
问题36:招标文件未对授权委托人身份作明确要求,请问授权委托人可否为除项目经理以外投标单位其他员工?
回复问题35-36:授权委托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问题37: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是否可采用本人签字后扫描,在投标文件中以扫描件的形式提供? 
问题38:授权委托书中授权委托人签字是否可以打印授权委托书签字后再扫描上传?
回复问题37-38: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12.11规定“投标文件必须签章的内容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共四处,这四处均须按相应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他显示有签章的内容处均不做签章要求。”。
问题39: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在“工程量清单导入”步骤中导入HNTBJ格式文件并已生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请问在“标书制作”步骤中“投标报价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模块能否无需再上传内容,保持原内容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按2转1或******00。
问题40:“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是的。
问题41:招标文件“(九)拟任项目经理不良信用信息证明资料复印件”中表述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扣分有效期内如无不良信用信息的,投标人需注明“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信息”,此处是否需要做修改为“拟任项目经理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信息”? 
回复:可以。
问题42:招标文件“(九)拟任项目经理不良信用信息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拟任项目经理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信息的,是否只需注明“拟任项目经理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信息”即可,无需提供不良信用信息证明材料? 
问题43:投标函格式十、资格审查、信用等资料“(九)拟任项目经理不良信用信息证明资料复印件”,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扣分有效期内如无不良信用信息的,该部分是否仅需注明“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信息”即可,无需提供网上相关截图等证明资料?
问题44:若施工单位及拟任项目经理不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能否无需提供“第三章 评标办法7.2”中评审依据所要求证明资料,仅需提供承诺即可? 
回复问题42-44:是的。
问题45:招标公告2.7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无此项内容,请问,此承诺可否在(十三)其他中体现?
回复:可以。
问题46:招标公告2.7其他要求中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长沙奥体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中的 3 个标段中投标,否则全部按废标处理;
招投标法规定母、子公司不能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本次招标的三个标段为同一项目,请问母公司单独或组建联合体参与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后,其子公司(独立法人)是否不得再单独或组建联合体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投标人不得违背上述要求。
问题47:若母公司参与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问题一:其子公司(独立法人)是否允许参与其他标段?
问题二:若问题一允许,母、子公司是否允许同时中标?
回复:问题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投标人不得违背上述要求。
问题二: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问题4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3 联合体奖项、 标准化工地、加分业绩、信用评价、综合优良率、绿色科技创新得分的计分方式,未明确本项目主要类型(专业)。请明确本项目主要类型(专业)是否为房屋建筑工程?
回复: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3中须明确主要类型(专业)的情形为“存在不同类型工程内容的”,本项目不存在不同类型工程内容。
问题49:请问投标函附录第7条分包的“合同条款号”及“约定内容”,
(1)“合同条款号”是否可以填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
(2)约定内容处保留原内容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即可?
回复:(1)填写合同条款号。(2)可以。
问题5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原件或复印件。
(1)请问此处原件、复印件具体指何种形式?是否在 “投标函及附录格式-十四、其他”处上传文字版本即可,不需要打印后扫描上传?
(2)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1)“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上传文字版本即可,不需要打印后扫描上传。(2)可以。
问题51:联合体投标时,请问投标函部分的“十四、其他 “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成员不需提供?
回复:(1)是的。(2)无需提供。
问题52: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请问“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党建工作预案”、“渣土处置的承诺”、“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承诺”等相关承诺,是否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无需签字盖章即可?
回复:是的。“渣土处置的承诺”、“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承诺”本项目未勾选,无需提供承诺。
问题53: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函及附录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证件复印件,此处只能上传一位投标人的企业证件。
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可否将联合体成员方相关证件放在“投标函及附录格式-十四、其他”部分?
回复:可以。
问题54:项目经理自评表、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中的材料所在页码是否可以不用填写具体页码,用“/”填写?
问题55:投标函部分无法编制连续页码,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及项目经理自评表中的“材料所在的页码”是否可以不填或填写“/”?
回复问题54-55:不填或填写“/”均可以。
问题56:本项目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导出的原始文档无标题,请问是否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添加相应的标题,还是以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为准,无需再添加标题?
回复:以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为准,无需再添加标题。
问题57:投标函及附录格式-十、资格审查等资料- (九)拟任项目经理不良信用信息证明资料复印件-说明: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 扣分有效期内如无不良信用信息的,投标人需注明“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信息”。
(1)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此处是否改为注明 “拟任项目经理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信息”?
(2)若拟任项目经理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信息,是否仅注明即可,无需提供网上相关截图等证明资料?
回复:(1)可以。(2)无需提供。
问题58:若施工单位及拟任项目经理无不良信用信息,是否在 “投标函及附录格式-十四、其他”中注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不   良行为记录、无行政处罚、无刑事处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即可,无需提供网上相关截图等证明资料?
回复:无需提供。
问题59:本次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正文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60:关于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的签署要求不一致: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资质条件: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2)“投标函及附录格式-五、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请问签字盖章要求以何为准?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12.11规定“投标文件必须签章的内容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共四处,这四处均须按相应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他显示有签章的内容处均不做签章要求。”。
问题61:“投标函及附录格式-五、授权委托书” 中提到 “...以我方 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项目及标段)    施工招标投标文件..."。请问施工二字前的空格,可以不填或填 “/”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施工二字前的空格,可以不填或填“/”。
问题62:招标文件423页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前三个部分为“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与上传窗口的前三个部分标题不一致,上传窗口的前三部分标题为“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6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的招标人按哪个填写?
******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64:若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需填写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 是否可以填写为 “xx 公司与 xx 公司与 xx 公司联合体”或者 “xx 公司、xx 公司、xx 公司联合体”,若不可以请明确该如何填写。
回复: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即可。
问题65: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4,评审分数之和为97分,是否有误?
回复:无误。
问题66:在招标文件中通过计算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总分为97分,企业资信分总分为90分,是否在计算占比时以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总分数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7:招标文件6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4中,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评审标准中表述“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组织规划是否合理、可行”。本项目不包含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8:招标文件正文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中第3条为 “3.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篇幅大小,除图纸可采用A3篇幅外,其 余内容一律统一为 A4 篇幅。”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是否可以采用A3篇幅?
回复: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可以采用 A3 篇幅。
问题69: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中第7章为“其他”,电子标制作软件中同样也有“7.其他”,但评审标准中无“其他”章节编制要求。请问“7.其他”是否无需编制,如需要,请明确评审标准。
回复:无需编制。
问题70:施工组织设计能否设置页眉页脚?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设置”“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暗标)”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执行。
问题7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中,除图纸可采用A3篇幅外,其余内容一律统一为A4篇幅。是否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可采用A3篇幅。
回复: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可采用A3篇幅。
问题7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显示不全,请补充。

回复:若显示不全,投标人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公告信息栏自行下载WORD版本招标文件或进入“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自行查看。
问题73:技术标部分上传窗口有“其他”板块,但评分办法中无“其他”板块的评审要求,“其他”板块是否无需上传内容?若需上传内容请明确相关要求,另外若“其他”板块不上传内容,相关页码是否计入到整体页数?
回复:(1)无需上传内容。(2)不计入。
问题74:“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暗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暗标)”、“其他(如有)”模块可否保持原内容不动且无需编制页码? 
回复:可以。
问题75:请问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证明资料是否放在投标函部分的“十四、其他”板块?
回复:可以。
问题:76: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采用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软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等资料模块中的投标人证件复印件”是软件自带的固定格式,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关于本项目需提供的具备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如划分了基地类型的,类型为 PC 综合类或 PC 生产类或综合类或生产类等证明资料是否可以放在“其他”模块中?
回复:证明资料可以放在“其他”模块中。
问题77: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与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均要求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回复:可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施工部分内容及指标须满足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规定。
问题78:招标公告2.5条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请问如投标人对3个标段同时投标,是否可以用同一个项目经理进行投标?
回复:可以。
问题79:文件依据:招标公告明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资格要求:2.7其他要求); 联合体条款规定:"联合体各方资质和类似业绩均须满足资格要求"(资格要求:2.7其他要求 具体规定); 评标办法规定:"联合体中同一类型(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奖项、标准化工地等得分为联合体各方得分的平均值"(评标办法设置 注:第5条)。 疑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中的装配式单位是否仅需满足"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而无须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业绩等资格要求?同时,该装配式单位是否不纳入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范围? 
回复:根据联合体协议,仅以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身份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只须满足“投标人须具备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如划分了基地类型的,类型为 PC 综合类或PC 生产类或综合类或生产类。”即可。仅以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身份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装配式单位不纳入《业绩及信用评审计分表》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计分表》的评审范围。
问题80:文件依据:投标人须知允许"就本招标项目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资格要求:2.5);联合体条款限制:"联合体成员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3个标段中投标"(资格要求:2.7其他要求 具体规定)。疑问:若联合体成员组成固定不变且非独立投标人,该联合体(含装配式联合体)是否可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并遵守"最多中标1个标段"的限制?
回复: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固定不变,该联合体可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问题81: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上传通道中有其他(如有)模块,但是在评审标准中无对此项的要求及分值,是否上传通道中“其他”模块是否不需要上传内容,保持原样即可?
回复:不需要上传内容,保持原样即可。
问题82: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篇幅大小,除图纸可采用A3篇幅外,其余内容一律统一为A4篇幅。
请问:①图纸可采用A3篇幅,图纸是否指施工平面布置图?如不是,施工平面布置图是否可采用A3篇幅?
②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可以采用A3或A4篇幅横向页面?
问题8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中,施工组织设计篇幅除图纸采用A3外,其余均采用A4篇幅。请问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及横道图是否按图纸考虑,可采用A3篇幅? 
回复问题82-83: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及横道图可采用A3篇幅。
问题84: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页码。请问页码是是技术标为连续页码还是各模块单独编制页码?
回复:整体生成连续页码。
问题85: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政处罚、无刑事处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是否在“十四、其他”中注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政处罚、无刑事处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即可,无需提供网上相关截图等证明资料?
回复:如施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政处罚、无刑事处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可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政处罚、无刑事处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可不提供网上相关截图等证明资料。
问题86: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在计价软件中填写投标信息时,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填写牵头人信息,还是所有成员信息都需要填写。
回复:均可。
问题87:请明确本次投标项目名称是“长沙奥体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还是“长沙奥体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回复:本项目名称为“长沙奥体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二)清单问题回复
问题1:请明确专业工程暂估(含税)是否为请明确专业工程暂估(含税)是否为******.41元、不可预见费(含税)是否为******.58元。
回复:是。
问题2:能否提供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及各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回复:本次答疑同步发出,详见本澄清答疑文件的附件。
问题3:关于3.0mm氟碳喷涂铝板吊顶工程量清单中装饰做法相同但单价差异大,其中:西北配套用房室内精装饰工程中3.0mm氟碳喷涂铝板吊顶清单单价254.91元/m2(综合单价低于成本价);建议参考:媒体中心外墙3.0mm氟碳喷涂铝板雨棚吊顶420.99元/㎡;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垂直运输措施项目,结合招标合同P156页12.1条说明“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为:承包人清单综合单价描述内容相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发包人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所描述的内容有漏项或描叙错误;基于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的费用”。同时根据招标文件“附件2-2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投标报价不能超过上限价。本项目垂直运输措施项目按工程量定额标准折合塔吊台班组价金额(约700万)远超过招标上限价361万,承包人承担风险过大,建议根据定额折算标准调整工程量清单限额。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关于招标清单中施工降排水费用,根据长沙奥体中心建设项目岩石工程勘察报告中描述的“拟建场地位于湘江东岸,距离湘江最近处约200m。稳定水位埋深0.80~4.40m,水位标高31.11~32.91m,每年4~9月份为雨季,大气降水丰沛,是地下水的补给期,其水位会明显上升,湘江历史最高水位达到38.13米,场地地下水主要为承压水,承压水水量稳定且丰富,拟建建筑物基础部分位于地下水位以下,基槽(坑)开挖施工遇地下水渗出不利槽(坑)壁稳定,且持力层受地下水浸泡会软化,地下水产生的浮托力可造成地下结构上浮破坏”,本项目地下室底板底标高为29.1~31.4米,设计要求降水水位应降至地下室底板底面下1米且降水作业、需施工至塔楼主体施工完第8层、基坑回填和地下室顶板覆土完毕为止。鉴于降水水位极高,丰水期时间长,降水作业时间长,结合上述情况地下室施工期间地下水位远高于地下室底板标高,常规降水措施无法满足设计要求,也无法确保正常施工,如采用非常规降水措施,需增设大量机械设备、材料、人工,全天候不停抽排水,现有招标上限值65.8万元无法满足实际实施需求,建议调整工程量清单限额。根据本项目地勘资料,可以预见地下水对本建筑基础工程质量影响极大,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减少后期运营维护成本,采用止水帷幕为必然措施,建议新增止水帷幕清单,以便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完工。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招标工程量清单装饰工程(配套用房地上、媒体中心地上),墙11木饰面 (WD-01)15mm阻燃板+10mm厚木饰面装饰板,招标清单价格为215元/m2,长沙建设造价与市财评价格手册无主材指导价格,经市场询价10mm厚木饰面价格(不含加工、损耗、基层阻燃板等)已超过清单上限价(综合单价低于成本价),价差超过投标人能承受的风险,建议调整招标限价。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措施费清单中:红线外施工道路(1. 基层:20cm 厚级配碎石;2.面层:26cm 厚 C25 混凝土;3. 包含养护、土工格栅施工),以 “项” 为计量单位。请问能否明确具体施工范围?
回复:场外临时道路建设费用和临时租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投标人本项报价需按照招控价金额直接填报。详见澄清内容。
问题8:招标清单中,余方弃置控制价为 18.35 元/m3,根据天财发 [2020]6 号文,天心区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的卸土费为 25 元/m3。请问本工程余方弃置招标控制价是否可调整为 25 元/m3?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招标清单中部分瓷砖(地砖/墙砖)未明确厚度,如清单编号 ******3009 等清单块料楼地面,请明确。
回复:详见设计图纸。
问题10:招标清单中部分穿孔蜂窝铝板未明确穿孔率,颜色及面层 处理工艺,如清单编号 ******1002 吸声蜂窝铝板(冲孔)墙,请明确。 
回复:本标段无。
问题11:招标清单中部分不锈钢踢脚线未明确厚度及面层处理工艺,如清单编号 ******6002 不锈钢踢脚,请明确。
回复:详见设计图纸。
问题12:楼梯栏杆清单、图纸中未明确不锈钢材质,请明确。
回复:按304不锈钢。
问题13:招标文件中 335 页说明: “本工程界面表为初步划分各工 程的统一的施工界面表,每份合同以具体的工程量编制说明为准”。但未在合同中找到,请问是否能提供工程量编制说明文件?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三)合同问题回复
问题1:工期疑问。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工期要求为28月。

第二章招标人须知中计划工期为28月。

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施工工期暂定28个月,竣工日期为2028年4月30日。

第四章 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件中。此四处对工期描述不一致,请明确按照那个为准,请明确计划开工日期。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招标合同执行。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签署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4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施工工期:暂定28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工日期至2028年4月30日对应总日历天数为准。
问题2:关于工期,以下三处描述不一致: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1.3 工期要求:28□天(日历日,下同) ?月□年;工期为自开始施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的总工期(最终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和合同约定为准)。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 28 □天?月□年;工期为自开始施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 格之日止的总工期(最终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和合同约定为准)。
(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以发包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签署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 工日期:2028 年 4 月 30 日完成竣工验收;施工工期:暂定 28 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工日期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对应总日历天数为准。
请问投标函附录第 2 条工期的 “合同条款号”及 “约定内容”,以上述三种描述哪一个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招标合同执行。工期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合同专用条款7.2.3 项目工期及里程碑节点。
工期约定内容: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签署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4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施工工期:暂定28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工日期至2028年4月30日对应总日历天数为准。
问题3:为更准的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请提供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和日历天。
问题4:项目场内正在进行土方回填,项目总工期28个月,并要求在2028年4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能否按2026年1月1日为开工时间编制计划?
回复问题3-4:按招标文件执行,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自行考虑。
问题5:质量要求疑问。
招标公告中质量标准、招标须知中质量标准、合同协议书中质量标准及专用合同条款中质量标准不一样,请明确。




问题6:招标文件质量要求为 “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  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 “合格工程”标准, 并达到绿色建筑新国标二星级评定标准”。施工合同质量标准为 “满  足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当地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本工程  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并达到绿色建筑新国标二星级评定标准。确保获得‘芙蓉奖’”。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问题7: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质量要求为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并达到绿色建筑新国标二星级评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中,要求确保获得“芙蓉奖”。两者不一至,质量目标以何处为准?
回复问题5-7:按招标文件及招标合同执行。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并达到绿色建筑新国标二星级评定标准。同时需符合招标合同专用合同条款5.1.1项约定。
问题8:关于质量标准,招标公告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的要求为“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并达到绿色建筑新国标二星级评定标准。”,与合同协议书三“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5.1.1 项约定。”、专用合同条款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满足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当地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并达到绿色建筑新国标二星级评定标准。对验收不合格工程,不予支付进度款,并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6.2款处理。”,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1.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这几处的表述不完全一致,请问填写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时以哪种约定为准? 
问题9:关于质量标准存在以下三种描述:
(1)第一章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5 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 “合格工程”标准,并达到绿色建筑新国标二星级评定标准。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 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5.1.1 项约定。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1.1 特殊质 量标准和要求:满足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当地政府、上级行政主 管部门以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并达到绿色建筑新国标二星 级评定标准。对验收不合格工程,不予支付进度款,并按本合同专用 合同条款第 16.2 款处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确保获得“ 中国建 设工程鲁班奖”及 “ 中国钢结构金奖”。如未获得 “ 中国建设工程鲁 班奖”,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如未获 得“中国钢结构金奖”,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万元。
请问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第 3 条质量标准的“合同条款号”及“约定内容”,以上述三种描述的哪一个为准?
回复问题8-9:质量标准合同条款号:合同协议书第三条质量标准、专用合同条款5.1.1;
质量标准约定内容: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并达到绿色建筑新国标二星级评定标准。同时需符合招标合同专用合同条款5.1.1项约定。
问题10:招标公告及招标须知中未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请明确。

回复:安全目标为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事故、交通事故、环保事件、平安建设事件、食品安全事件、轻度(蓝色)及以上舆情事件;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隐患及时完成整治;争创“长沙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
问题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6.2.2 承包人 违约的责任(20)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 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损失及后期为达到计划要 求的时间节点所发生赶工费用。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 2028 年 6 月30 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造成交付试运行或竣工验收工期延误的,每逾期 1 天,则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 万元;未能完成其他里程 碑节点目标的,每逾期 1 天,则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 万元;若 承包人按期完成 2028 年 6 月 30 日竣工验收节点目标,则免于上述全 部里程碑节点处罚;相关的违约金和罚金直接在承包人结算中扣除。 如导致工程进度比本协议的约定逾期 30 天及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1)请问投标函附录第 8 条逾期竣工违约金的 “合同条款号”是否按照上述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0)”填写?
(2)因合同内容文字较多,“约定内容”处是否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招标文件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未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1)请明确本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2)请明确投标函附录第 9 条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的 “合同条款号”及 “约定内容”。
回复问题11-12:(1)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按招标文件及招标合同执行。
(2)①逾期竣工违约金合同条款号:合同专用条款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0)。
②约定内容可以按“招标文件及招标合同执行”填写。
问题13: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无安全目标要求。请明确项目安全目标是否为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争创“长沙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
回复:安全目标为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事故、交通事故、环保事件、平安建设事件、食品安全事件、轻度(蓝色)及以上舆情事件;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隐患及时完成整治;争创“长沙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
问题14: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均无环境保护目标,是否有具体要求,请明确。
回复: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不发生项目环保污染事件,不发生项目环境保护不良等政府职能部门通报。
问题15:使用广联达造价软件生成XML时,需要填写以日历天为单位的工期。是否按2028年4月30日往前倒推28月,即850日历天填写?若不是,请明确工期(日历天)。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招标文件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2)条:“承包人搭设的 临时设施应无偿提供给发包人以及相关配合单位使用”。请明确临时设施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招标文件中,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第 42 条:“承包人负  责移交后至 2029 年赛事期间(测试赛、压力赛、正式赛),承包人及  专业分包需对各自承包范围内的场馆软硬件、设施设备运转提供维修、保障服务”。请明确维修、保障服务标准和时间要求。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招标文件中,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第 44 条:“项目建设 过程中,若工程量或工程范围发生调整,导致合同金额发生重大变化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或新增部分施工内容等),承包人应全力配合, 不得以此为由停工、怠工或主张任何费用索赔”。请明确若发生增减后相应单价是否调整。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招标文件中,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第 46 条:“承包人应 充分了解场地内情况。对于场地内西南角位置已建成的临时设施,承 包人进场后予以接收、使用、维护、拆除并负责资产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请提供已建成临时设施相关资料及明细清单。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0:请明确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的招标模式?
回复:按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四)图纸及技术问题回复
问题1:能否明确三个标段的场地划分界线?
回复:(一)标段划分界线为:
(1)一标段:为“一场两馆”中的中央体育场及其地下室、中心平台、西南侧垃圾站、东南侧配套服务用房、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景观构筑物、道路、铺砖、绿化、室外机电管线及设备、北区地下室基坑开挖及肥槽回填。
(2)二标段:综合体育馆、训练馆、跳水游泳馆主体建筑范围。
(3)三标段:西北侧配套建筑群、东北侧媒体中心及北区整体地下室主体建筑工程。
(二)施工现场场地划分界线在中标后由建设方统筹安排。
问题2:请提供本工程施工临时水源、雨水、排污位置及管径和临时电源位置及容量。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
问题3:本项目三标段,施工范围请单独给一张总平面分区图,这样一张总图,根本就没办法区******服务中心、地下室范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本项目三标段,地下室施工范围是否根据这分区总图的黄色线来分区在呢?本图是指北针是否为指正北?

回复:黄色线为地下室轮廓线;指北针是指正北。
问题5:本项目三标段,施工范围是否包含地下室结构主体工程施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能否提供拟建湘江大道及奥体大道的开竣工时间?
回复:否。
问题7:现场正进行土方回填作业,能否提供土方施工完成后,场地平面图及场地移交时间?
回复:否。场地移交时间中标后由建设方统筹安排。
问题8:场地内有多处电线杆、高压电线未拆除,能否提供电线拆除时间?
回复:暂定2025年12月1日。
问题9:各标段红线内可使用场地范围不明,无法进行场地、施工道路布置及施工部署安排,能否提供每个标段的场地使用范围?
回复:施工现场场地范围划分界线在中标后由建设方统筹安排。
问题10:请明确现场临时水电接驳点位置、管径、功率及可接驳时间。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
问题11:场地西侧围挡外侧有新建硬化道路,是否为奥体项目新硬化道路,可否使用?
回复:该部分属于红线范围外内容,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12:西侧沿江道路湘江南路后期是否使用,若不使用,是否有禁行改道时间?
回复:该部分属于红线范围外内容,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13:按照平面图 ‘M- 01+02 建筑界面划分+轴网定位图’,北侧强体路地铁控制保护线位于红线内,需明确地铁入场施工时间。
回复:无法明确,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14:为便于技术标编制,可否提供初步设计方案文本?
回复:否。
问题15:为便于技术标编制,更好地体现标书水平,可否提供本工程效果图?
回复:否。
问题16: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招标文件及挂网资料中,未发现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请补充上述项目条件。

回复:无法提供,由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
问题17:场地周边湘江大道、强体路、飞云路、奥体大道目前尚未开始施工,上述四条市政道路与本项目施工可能存在交叉,请明确场地周边道路的施工及通车时间,以及道路施工时,能否为本项目预留临时出入口?
回复:中标后由建设方统筹安排。
问题18:现场线条范围内或红线外是否有指定位置布置管理人员办公生活区及工人生活区。请明确需要为监理、建设单位提供的办公住宿用房数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均不变。
(若答疑内容显示不完整,请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PDF格式答疑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