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HC2025-C3-001-TX
二、项目名称:藤县埌南镇自来水厂对外承包运营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41600.00(元) | ******有限公司 | 藤县埌南镇埌南新街韦莲英屋二楼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藤县埌南镇自来水厂对外承包运营管理 | 藤县埌南镇自来水厂对外承包运营管理 | 经营权出让:藤县埌南镇自来水厂的全部厂房、设备、设施和现有用水户的供******人民政府所有(县水投公司投资部分归县水投公司所有),承租企业只能用于经营镇公共供水事业。 |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要求。 | 5年的经营权。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北征(采购人代表),王家炎,吴翠珊(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全面放开招标代理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成交服务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藤县埌南镇埌南街龙湾巷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挂榜路70号五楼A套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宇亮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