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磨市片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长开管函〔2025〕4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2025年9月25日,我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磨市片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编。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磨市片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代码:2507-420528-04-01-850161。
二、项目建设地址
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磨市民族工业园龙五一级公路北侧,三口堰码头西侧。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磨市片区)新建1座1.4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分两期建设,近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0.3万吨/天,远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1.1万吨/天。近期建设内容为建设格栅及提升泵站、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水池、高效溶气气浮池、水解酸化池、AIS生化池、光催化高级氧化池、高效反应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加氯消毒及监测排放水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16.3公里污水管网。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445.75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和地方自筹。
五、建设工期
该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8个月。
六、招投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同意该项目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重要材料、主要设备及监理采取委托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意其他可不采用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七、有关要求
******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函〔2025〕4号)文件精神,请你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要求推动磷石膏产品“能用尽用”。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磨市片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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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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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 察 |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其 它 | √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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