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七一大渠扩建工程设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七一大渠扩建工程设计已由以本项目为设计项目,无立项批复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曹东升,招标人为叶城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叶城县
******控制中心一座;现对本项目进行勘察、测量、设计。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E************001001 | 叶城县七一大渠扩建工程设计 | 120 | 312.0 | ******控制中心一座,进行勘察、测量、设计,包含编制该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阶段设计、项目审批及开工前的所有专题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并协助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等工作,及各阶段验收等工作,包括林草用地手续的办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4)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等信息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依据。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6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叶城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水利局 | 
| 联 系 人: | 刘爱林 | 联 系 人: | 熊辉辉 | 联系人: | 潘继业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