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智能化水表改造项目
	
		一、招标条件
******人民政府以泽政复【2025】1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采购农村物联网水表44000块(含物联网智能水表管理系统)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E************001001 | 泽普县智能化水表改造项目 | 90 | 1408.0 | 采购农村物联网水表44000块(含物联网智能水表管理系统)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物联网水表生产厂商。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供货与售后服务能力,并同时拥有与所供水表相匹配的管理系统。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1)所投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所投产品须取得由工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标日)具有物联网智能水表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供货合同及采购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6)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唯一依据(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由企事业单位负责);(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1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水利局 | 
| 联 系 人: | 依力夏提江·玉素甫卡地尔 | 联 系 人: | 余女士 | 联系人: | 万振宇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