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海城镇王井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海城镇王井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海城镇王井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罩面414米,面积2691平方米;道路硬化1745米,面积8112平方米,面包砖铺装2515平方米,安装路缘石2513米,散水硬化2986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边沟939米,混凝土预制树框370个,钢管涵20 米。(2)给排水工程。新建HDPE双壁波纹管2652米,其中DN500长度1016米,DN400长度 1071米,DN200 长度565米;新建混凝土装配式检查井57个。(3)村庄整治工程。停车位及场地硬化2517平方米,篮球场地420平方米,村入口标识1座,木质廊架36米,村委会外立面真石漆377平方米,小微花园210平方米,防腐木公园椅20个,太阳能路灯30盏,石头坐凳5个,健身器材2套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海城镇王井村。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 址:海原县海城镇
邮 编:751800
联系人:李生忠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建发大阅城中街创意大厦906室
邮 编:750000
联系人:程飞、詹慧
电 话:******、******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