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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乡镇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暨一批全民健身器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乐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乡镇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暨一批全民健身器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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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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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旅游局乡镇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暨一批全民健身器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乐采购磋商-2025-11 ******旅游局乡镇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暨一批全民健身器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80D******001 ******旅游局乡镇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暨一批全民健身器材项目 800000 8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采购2个多功能运动场的硅pu塑胶地面、围网、照明等配套设施及一批全民健身器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要求);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质保期: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安装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本项目则给予总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编制、上传响应文件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南乐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提交上述资格条件中《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项目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14日 至 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 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 IE 浏览 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2、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提交 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 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 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旅游局 地址:濮阳市南乐县昌州西路与颐和路交汇处东北 联系人:栗志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濮上路交叉口荣域城市广场 联系人:高超凯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超凯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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