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EZC2025-G1-00328-PEZG-0005
************卫生院医用X线诊断设备(CT)、医用内窥镜(胃肠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11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款要求→(六)其他要求→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货物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货物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2、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的“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一、资格文件→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本公司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 ; 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的“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商务技术文件→(十)政策性评审因素→10.2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卫生院医用X线诊断设备(CT)、医用内窥镜(胃肠镜)采购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 ;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 ;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更正日期:2025-04-17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卫生院
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新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景谷县威远镇森林大道335号茶香别院2栋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鸿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