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太平水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10-30 15:32:47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 西充县太平水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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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南充市西充县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内容主要包新建日供水2.5万吨水厂一座,敷设供水管 网3117.45公里及管路设施设备;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6000.0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涉及的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48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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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0-30 00:00至2025-11-04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0-30 00:00至2025-11-04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类的招标代理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二)申请人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比选公告公示期内的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AA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询结果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任本项目招标代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提供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复印件。 (四)本公告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其他相关服务方案、荣誉、证书、、公益、排名、代理业绩等。(六)其他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材料目录、内容、页码混乱的将不予认可。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 联系人 | 吴老师 | 联系电话 | ****** | ||||
 
         
             
             
                     
                 
             
             
                     
         
                                 
                                 
                                 
                                 
                                 
         
             
                     
                    